关于对2024年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级中医馆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21〕13号)、《江苏省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标准》《关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级中医馆服务能力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的通知》(通卫中函〔2024〕15号)等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海安市高新区中心卫生院等20个中医馆进行了现场评价,经县级推荐、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估,现对全市四级中医馆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级中医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