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许可前公示(南通市精神病院)
根据南通市精神病院提交的“变更诊疗科目”、“变更医疗机构地址”的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现将拟批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南通市精神病院
医疗机构类别: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申请项目:变更诊疗科目、变更医疗机构地址
医疗机构拟增设诊疗科目:CT诊断专业(协议)
医疗机构原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5号;青年东路35号215室、青年东路37号附1号;崇川区南关帝庙10号;德民花苑96幢店面05室
医疗机构拟变更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23号;南通市青年中路65-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现对南通市精神病院以上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受理电话:0513-59009060,联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邮政编码:226006。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