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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5-04-30 15:3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暨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会议、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突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等重点工作,奋发进取,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统筹做好卫生计生各项工作,促进卫生计生事业率先健康发展。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制订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审批、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推动城市三甲医院到资源薄弱区域延伸辐射。加强港闸区、开发区、滨海园区医疗中心建设,有效缓解主城区医院就诊压力。鼓励县级医院创造条件建设三级医院,优先支持市级中心镇建成区域性中心医院,引导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向精神、儿童、传染、康复等专科医院转型发展。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各级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计生部门。上半年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年底前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服务价格的有效衔接。继续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禁止公立医院违规举债新建医院或举债新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探索完善中心卫生院改革政策。加强调研指导,推进启东医改试点快出成果、多出精品。

  3、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制定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年底前全面推开。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工作,通过组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县乡村一体、委托经营管理、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要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帮助基层提升水平。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建立合理的就医流向。在抓好启东试点的基础上,年底前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制度。

  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编制备案管理制度,推行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优化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探索现代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5、完善应急救助制度。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完善基金核报核销制度,优化基金核报核销流程,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基金使用。加强政策研究,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基本医保、大病救助、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的衔接。

  二、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6、强化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开展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终期考核评估,做好县级自查、市级复查、迎接省级评估各阶段工作。优化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强化统筹协调的工作导向,创新目标管理考核方法。充分发挥人口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督促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四个到位。认真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7、积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大力开展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服务,鼓励群众有计划按政策生育,优化再生育一孩审批程序,进一步营造鼓励符合政策再生育氛围。继续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强化出生人口预测预警。开展提高生育水平政策体系研究,推动完善各项经济社会政策。

  8、深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革。推进生育证制度改革,推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方便群众办事。强化依法行政督查指导,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强化双向考核,提高流动人口统计质量。完善公共服务定点制度,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可及率,促进社会融合。组织实施年度流动人口动态监测。

  9、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完善统筹协调、联动配合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政策体系。完善生育关怀信息系统,对失独家庭实施精准帮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优化市区一次性奖励发放制度。以“五大行动任务”为指导,打造幸福家庭建设工作品牌,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迎接国家第四批示范市评估验收。

  10、优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配齐配强村级计生专干。健全计划生育基层协会组织,推动镇级建立失独家长理事会,按季开展心理援助及联谊活动。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三、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1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以示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特色科室建设为抓手,促进基层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扩大服务供给。建成省示范乡镇卫生院6个、示范村卫生室25个,建设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13个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6个。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率达90%以上。坚持区级统筹管理,理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滨海园区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建设,引导通州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规范规划设置、职能履行和考核管理。完成省扶持基层机构基础建设和设备装备任务。

  12、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在农村,发挥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的支撑作用,全面深入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以乡镇为单位覆盖率不低于20%;在城市,巩固落实慢性病、重性精神病、70岁以上空巢老人等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不低于20%,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实现家庭医生制度实施全覆盖。

  1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强化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支援、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推行“增总量”、“三考核”、“三挂钩”绩效考核机制,将收支结余的40%用于发放医务人员奖金、福利等奖励分配,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探索骨干医师特岗津贴政策,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结合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督促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住院治疗服务,并具备开展一、二级手术的能力,年诊疗人次数达到当地诊疗人次总数的50%以上,并较上年度增加2-3个百分点。

  14、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成果。新农合筹资提高到人均500元以上,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80元,以县(市)为单位参合率达到99%以上。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按不低于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筹集基金,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推进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将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扩大到30种以上。发挥新农合杠杆作用,对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的住院费用实行差别支付政策,引导建立分级诊疗、梯度就医的新秩序。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推进县域外联网医院统一管理结算,不断提高转外预约就医和出院即时结报受益面。

  15、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适度调整基本药物配供政策,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并零差率销售国家和省药物目录外、医保和新农合目录内的药品,方便群众就医。加强短缺药品动态监测,落实短缺药品储备计划。建立以急诊抢救药品为重点的短缺药品保障机制,做好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短缺药品衔接工作。

  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效能

  16、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年内出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强化医院质量监控评价机制,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安全质量年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开展医疗行为公开点评,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落实“三合理”规范,开展抗菌药物和高值耗材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病种、专业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入组率较上年提升。进一步扩大日间手术覆盖面,提高床位周转率,努力缩短平均住院床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技术准入,杜绝超范围执业现象。加强院内感染专项督查。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强化输血安全管理,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17、促进医疗服务改善。认真贯彻国家卫计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创新服务理念,依靠科技进步,注重人文关怀,深化“三好一满意”主题活动,推进区域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实行“预约优先”,对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三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率力争达到85%。进一步改善门急诊服务,优化就诊流程,加强导医服务,提供自助服务。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推行住院总医师制度。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建立完善分层级管理制度。开展业务流程重组试点,进一步改善门急诊服务。开展护理临床专科评审,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着力扶持儿科、传染、急诊、病理、重症医学等薄弱专科,进一步提高专科、专病诊疗能力。

  18、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推进康复医疗体系建设,鼓励综合医院增加康复床位(不少于30张),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融合,做好养老机构增设医疗和中医服务功能工作,助推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别是举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引导其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提升非公立医疗机构学术地位,支持其医务人员平等参与各类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

  19、规范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认真执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实行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依托一个平台、采取一个办法分类采购,实现量价挂钩、招采合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优化公共卫生服务绩效

20、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筹资不低于50元,其中各区达60元。强化条线间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和项目管理内涵,切实履行项目业务管理、检查指导和绩效评估职能。规范资金管理,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承担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的匹配,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依托现有技术平台,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和相关业务专业培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21、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建设达标率达88%以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70/10万以内。继续实施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大力开展艾滋病检测与耐多药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全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覆盖率高于10%。全面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新建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10家,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推动慢病综合防控及示范区建设,新增国家和省级示范区各1个。拓展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问卷调查不少于2.5万人,筛查人数不少于5000人。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全市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较上年再提高0.1‰,检出患者管理率达95%

22、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5万座。完善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巩固发展卫生创建成果,市区及如皋市、海门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如东县建成国家卫生县城,新增国家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村60个。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

23、完善卫生应急网络。健全卫生应急体系,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乡镇(街道)达到省级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要求。制订预案应急反应简本,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的质量评价,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管理,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继续做好埃博拉、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防范和应急处置。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救援和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工作。 加大12320卫生热线宣传力度,完善集约式预约挂号服务平台功能,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规范急救车辆管理,探索非急救转运服务社会化。

  24、优化妇幼卫生服务。进一步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市、县两级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健全率达100%,规范区级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科室设置,建成开发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加强产儿科规划建设和基层妇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和管理模式改革,探索县级妇幼保健所向妇幼保健院转型试点,年内如皋市建成妇幼保健院。研究推动全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强化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确保机构和人员持证率100%。实施4个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完成“两癌”筛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出生缺陷防治协调推进机制,规范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避孕药具管理,完善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继续推进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等规范化运行。住院分娩率稳定在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六、加快智慧健康实施进程

  25、推进体系达标建设。贯彻卫生计生信息标准规范,优化顶层设计,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提质扩面,加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进程,实现市、县两级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支撑卫生计生业务协同联动。完善人口信息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启动卫生计生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满足全行业服务监管需求,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县为单位,加快影像、检验、病理等区域诊断中心建设,促进大型医用设备共建共享。整合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26、实施智慧健康工程。加快以服务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重点、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在二级以上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规范疾病诊疗过程;应用临床合理用药监测管理系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完善临床检测检查危急值实时报告系统,提高临床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条线间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市区继续推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干预项目,拓展糖尿病、高血压一体化管理项目,逐步向有条件的县市推广。

  27、拓展信息惠民项目。发挥信息化对全人群健康一体化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技术支撑作用。建设社区卫生信息化示范点,推动智慧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区域检验检查、区域影像及远程会诊等业务,促进医疗服务资源纵向流动和基层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建设院前移动急救系统,打通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数据通道。加快居民健康卡发放,促进与市民卡的融合,方便群众。二级以上医院推动预约挂号、自助付费和掌上医院等医疗便民系统建设,实现全人群受益、全自助服务、全覆盖结算。

  28、加强人口数据质控和分析利用。整合人口计生、卫生信息平台,建立人口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各类数据审核比对,通过数据库清理和数据质控,切实加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定期发布基础信息检测报告,组建高质量全市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为卫生计生及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寻求突破口。开展人口发展研究,召开人口学会年会。编印年度人口发展数据集。关注人口发展动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发布2014年度人口发展报告。

  七、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9、加快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选择一个县探索基层医生“县管乡用”。落实基层卫生人才“百千万”提升计划,免费培养基层卫生1000人次。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实用技能进修工作。面向基层加快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基层新录用临床医学类毕业生100%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30、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快接轨上海,力争80%以上二甲医院与上海医院建立协作关系,每所医院至少筛选3个以上学科专科或专病深度对接。健全外聘专家制度,聘请上海知名专家为特聘专家。拓宽人才共育渠道,二级以上医院每年选派赴沪进修不少于现有卫技人员的1%,其中市属医院不少于100名。贯彻实施省高层次卫生人才“六个一”工程,加强学科带头人、医学领军人才及团队成员的培养和引进,创新选才育才用才手段,完善人才成长激励机制,打造南通医疗卫生人才高地。

  31、提升医学科技创新水平。认真落实重点学科及重点人才奖励办法,大力引进新技术、项目增补本市空白。推进定向跟踪赶超工作常态化,努力缩小我市重点学科、专科和实验室与省内先进地区的差距。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力争在重大疑难疾病及新发传染病防治的关键和共性技术上取得突破。设立青年医学人才科研基金项目,加快培养后备人才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省级转化医学基地建设和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择优选送20个优秀项目送教下乡。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中心实验室建设,完善图书馆设施设备,为医教研活动提供支撑。

  32、加强医学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6部门出台的医教协同意见,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严格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要求,完善总住院医师制度,二级以上医院新录用住院医师100%参加规范化培训。加快专科护士规范化培养,新增神经内科等6个专科培训基础,全年培训专科护士150名。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南通卫生高职校升格发展,提升办学层次。建立继续教育项目评价制度及分级管理制度,积极举办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20项以上,并按照10%抽查比率进行项目全程考核。

  八、发展中医药事业

  33、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力争9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建立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长效机制,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探索基层中医药人才一体化管理模式,重点解决基层中医药人员短缺问题。力争有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4、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立核心指标定期通报制度。推进多专业综合诊疗服务模式,提高中医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对建设周期内的市级中医重点建设专科开展中期评估。完善和优化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开展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临床疗效总结分析。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开展中医处方点评,对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活动,深化中西医疗临床协作。创新就医服务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严格控制药占比,改善中医医疗服务。

  35、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省首届国医名师的评选推荐工作,开展“百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百名中医药人才师承学习活动”中期考评,提升中医药临床及护理人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国家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人才培养专项。加强中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中医人员“三基”训练。

  36、拓展中医药保健服务空间。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重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好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和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创作,加强中医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市举办中医药科普巡讲80场以上。力争建成南通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九、强化依法行政和综合监督

  37、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做好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集中进驻工作,完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修订完善公共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文书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规范服务标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电子监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执法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8、严格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监管。依法规范医疗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机构、技术、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技术管理,规范机构评价工作。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监管,完善外资办医政策。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医院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39、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关爱女孩、性别平等的科学婚育观念。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落实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区域联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40、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督。着力推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标

  准化建设,崇川区、港闸区卫生监督所力争通过省级评估。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应用升级。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监测数据利用,确保风险监测点县(市、区)全覆盖,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等监督检查和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及时通报监督检查和抽检情况。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升协管效能。

  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

  4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坚持不懈抓好“四风”问题整改,强化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和效能监察,完善“四风”监管制度体系,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活动,开展强基提质年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弘扬“崇德敬业、守信笃行”的无红包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深化教育效果。完善医德考评制度,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等各项工作。

  42、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等方面的领导责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大行风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和高值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的监督。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行政机关和卫生计生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扎实推进全系统“三清示范区”项目建设。

  十一、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43、加强规划引领。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的终期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配合制定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研究制定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和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加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资源的优化重组力度,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县乡一体化”、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推进临床检验、医学影像诊断、消毒供应等中心化策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44、注重宣传引导。突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健康促进三个重点,以新闻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以社会宣传营造有利环境,以健康促进提升公民健康素养,努力构建大联合、大宣传的工作新格局。抓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大型义诊周、人口健康文化建设四个载体,突出宣传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强化卫生计生宣传队伍建设,加强舆情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好卫生计生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倡导“尊医重卫”和理性就医观念。

  45.强化安全监管。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落实,理顺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宣教培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启动“智慧安监”工程,提高安全监管效率。深化平安(法治)医院创建,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医疗纠纷处置责任追究机制,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良好执业环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提高单位内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